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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8月1日载文说,中央近期通报的换届中的违规案件都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在官员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这是卖官买官出现的新动向。 文章认为,少数干部卖官买官是个老话题,但近期被通报的这几起案件与以往有所不同。 一类是钻制度的空子,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卖官买官之实。被百姓讥称为“卖官书记”的陕西商州原区委书记张改萍,先后卖出了27顶“乌纱帽”。值得注意的是,她卖官的时间从2000年直到2005年,正是大力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时期。 张改萍本来就是陕西省官员制度改革的受益者,在官员异地交流中到商州任职,当时博得了“第一个女市长”等几个“第一”的名声。在任期间,她假借探索人事制度改革之名,行卖官之实。 而且在卖官过程中,张改萍并不总是“一言堂”,她很善于“运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的“手段”。区纪委副书记陈某想当教育局长,借了三十多万元送给张改萍。张改萍经过盘算,认为陈某在区上人头熟,肯定会有人支持,于是就定下搞“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会及区常委会上,她又带头投了陈某一票,最后让陈某如愿以偿。 另一类是利用改革和相关制度的监督漏洞,向有投票权的人打招呼﹑拉票甚至出钱贿选。如广西合浦县一名镇武装部部长为当选镇党委委员,向26名党代表拉票并给其中七人送去各三百元;广东吴川市一名副镇长为在两镇合并后当上新镇的副镇长,宴请镇人大代表并送现金,虽未被列为候选人,结果也当选了。这些人实际上也是买官者,只不过其买官的对象,已从以往的极少数人甚至某个人,转向了人数相对较多的民意代表,属于一种新的买官手段。 文章强调,少数官员的不法行为揭示出的卖官买官新动向,说明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尤其是要警惕少数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假改革﹑真卖官,把卖官买官“交易”程序化﹑合法化。 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拉票﹑贿选等买官新动向,同样不可忽视。对相关制度特别是选举制度,不应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须知由谁选举﹑如何选举,怎么投票﹑怎样计票等等,往往是“细节决定成败”。 同时,《半月谈》杂志最新一期报道说,现在一些地方盛行一种对抗廉政文化的潜规则,所谓“不跑不送,降级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今年至明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分批集中换届。换届,历来是中共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半月谈》文章称,在集中换届之年,从中央到地方,“宝剑频频高悬”,剑指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
《人民日报》析卖官买官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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