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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让“老年证”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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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6月22日 00:00:26 来源: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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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少华 作者文集 记者日前从江苏昆山市民政局获悉,昆山市外地户籍老人只要在昆山定居、年满70周岁且配偶为昆山户籍,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在昆山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让这个美德更“立体”,全国各地都对少年儿童实行了优惠政策,只要身高没有超过规定,就可以享受到一切优惠待遇。但对老年人的待遇就存在差异了,虽然现在很多城市都实行了老年证政策,可以免费乘公交,免费逛公园等,但老年证一般都只能在当地流通,出了本地区就不管用了。即便江苏昆山“放开”了一步,却还是留了一个门槛,就是外地老年人要想“享受本地待遇”,需要“配偶为昆山户籍,或者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在昆山有固定住房,且已住满三年”。这个“放开”的规定也还是“本地有效”。 老年人尽管户籍不同,但老年证是国家各级老龄委所发,其待遇也都大同小异,这就如同毕业证、驾驶证一样,应该可以全国通用。但现在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在本地区可以享受的优惠待遇,到了其他地区就不管用了,难道说老年人出了本地就不是“老人”了吗?老人们曾经为推动社会进步、建设我们的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如今他们不再年轻,身体不再硬朗,我们这个社会应当给予他们最大的便利,让他们能够安享晚年的幸福生活,这既是一种回报,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对这种情况,一些地区已经行动起来。今年年初,南京周边的扬州、淮安、滁州、芜湖、马鞍山、巢湖、镇江等城市的老年人,持老年证可免费游览这几个城市的任一景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受到老年人的欢迎。我们不妨借鉴这个经验,让老年证全国通用,这不仅能让老年人享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和关爱,更合乎我们的传统道德,对构建和谐社会更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相关文章: 有感于老人要求总理努力工作乞丐老人105元捐款让我泪流满面 乞讨老人的胸怀与房地产大鳄的悖论 乞讨老人两次向灾区捐款震撼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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